奇货可居:数据共享的困局
今早在一个生信群里,有人分享了一场关于大队列研究的研讨会直播链接,并问及:这些国家大队列的数据,公开程度到底怎么样?能拿到数据吗?
答案不用猜,大家心照不宣。于是,一场关于数据共享的讨论就这么聊开了,越聊越热闹,也越聊越现实。这篇就把这场讨论里我自己的一些想法整理出来。
先说现状:数据是越来越难拿了。
目前主流的做法是受控访问(controlled access)。以国家生物信息中心(NGDC)为例,受控访问数据集的访问权限,由数据提交者自己创建的数据管理委员会(Data Access Committee, DAC)来设置,NGDC 本身并不负责对数据访问进行授权。翻译成大白话就是:一份数据能不能给、给谁、什么时候给,最终都是数据拥有方说了算。这其实是很合理的。但合理归合理,真到了实操层面,就不一定是这么回事了。
群里有朋友提到,国家生物信息中心那边也在吐槽:国内很多课题组把数据传上来,却根本不对外分享,最后锅都是他们平台背。也有群友说,自己找熟人要一套已经发表了的转录组数据,对方开口就要共同通讯作者。数据有价值,这不可否认。可拿一份本已承诺公开的数据坐地起价,多少有些说不过去。
这也不只是国内的现象。以前向 EGA(European Genome-phenome Archive)申请数据,还能要到;现在作者们直接拿政策出来回绝。群里一位常和国外实验室打交道的人感叹,现在跟欧美要数据,也是越来越要不到了。
这其实并不奇怪。国家层面正在强调“数据要素”作为重要资产,数据的版权和安全性只会越来越被重视,而数据本身,也会随之不可避免地走向孤岛化。 一套数据一旦被定义为“资产”,性质就变了:它不再只是公共知识的一部分,而是可以计价、增值、主张权利的东西。谁握有数据,谁就握有议价权,议价的结果往往就是交换——要数据可以,共通讯?合作?付费?
群里有人说,学术界的数据大多是用公共经费做出来的,发表文章时也承诺过公开共享,按理说就该公开给大家用。这话道理上没错,可惜现实完全是另一回事。一套数据可以有无数种挖掘角度,数据拥有方完全可以以“数据的公开会损害我后续发表成果的价值”为由,把公开的时间无限期往后拖。 这种事没有确切边界,扯起皮来很难有定论。要得到一份数据,与其说是走流程,不如说是在谈一笔生意。
在这场博弈里,平台的位置其实相当尴尬。
NGDC 的受控访问机制,把授权这件事“外包”给了提交者自己组建的 DAC。当初做出这个设计,大概率是权衡之后的妥协:不少重要期刊都把数据共享作为论文发表的前提,作者的数据总得有地方承接;而有些数据受隐私等限制无法完全公开,只能以受控访问的形式提交。平台为了尽可能多地收集有价值的数据,对这些受控数据也照单全收,代价就是在访问权限上向数据拥有方让步。群友说,平台那边现在也在想对策,但我总觉得很难:平台想管,管不着;真管了,又怕平白担上不必要的责任。
这里还有一个更值得追问的问题:数据上传到平台之后,数据拥有方事后还有没有权限把它删掉? 如果答案是“能”,隐含的风险就大了。论文发表时承诺“数据可获取”,转头就把数据撤了,这个承诺就变成了一个笑话。所以群里有人建议,数据是否允许下载,不应该由作者本人决定,而应该由第三方来评估。这话听着有理,可“第三方”是谁呢?评估一份数据申请,既要懂行(能判断申请方拿数据要做什么、有没有资格处理敏感数据),又要超脱(不受数据拥有方、申请方和资助方任何一方的利益牵绊)。这样的人和机构恐怕并不好找:平台不愿担责,基金各有立场,同行彼此竞争。建议归建议,可“第三方”究竟由谁来当,恐怕才是这个问题真正难解的地方。
顺着“政策”这个话题,我多说几句。
政策,是数据共享问题里最简单粗暴、也最有效的拒绝理由。 用它来回绝别人,既体面又无懈可击,而且还在愈演愈烈——东西方在这件事上的撕裂和对立,正在被各种政策一点点加固。
但要说这是新问题,也不尽然。无论是最早的北大生物信息中心(它维护了大量老牌数据库和网站镜像),还是现在的 NGDC,建库的理由之一都带着这方面的考量——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二三十年前,比如应考虑极端情况下完全无法访问外网时,国内的研究该怎么继续。数据共享从来就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,也不只是一个伦理问题,它从一开始就带着地缘政治的色彩。
所以,也别指望靠某家基金来主持公道。群里有人出主意,说每篇文章都写明了经费来源,只要这些基金联合起来,就能把数据的所有权收回去,由基金负责单位统一公开,一举破除数据孤岛的乱象。想法很好,但数据共享太敏感了,基金背后的负责人未必愿意,也未必担得起这个责任。真要担责,也该由“机构”来担,而机构恰恰是最怕担责、最求稳的存在。连 NCI 这样的顶级资助方,很多时候都不愿意共享自己资助项目的数据。更何况,一篇论文往往挂着好几个基金,一个基金也资助着大量论文,署名关系交错混乱——基金自己都未必说得清每个项目的研究详情。这条路的阻力,比想象中大得多。
聊到这里,话题似乎无解。不过,我倒是想到一个或许能反向推动数据公开的由头:查造假。
数据拥有方拒绝公开原始数据,理由其实很正当:患者隐私、伦理审查、知情同意书,哪个拿出来都站得住脚。这些理由我并不认为是托辞。怕泄漏患者隐私,这个担忧是真实的。但也正因为它们如此正当,让“数据不可得”这件事变得几乎无法质疑。
可问题在于,未来的造假手段只会越来越隐蔽。最近耿同学学术打假,就暴露了不少用简单检查方法就能识破的明显造假。但造假者同样看得到这些方法,往后必然把痕迹藏得更深。一篇论文的结果,别人在其他数据集上无法复现,顶多只能说“无法重复”,却无法证明作者是不是在原始数据上动了手脚。不公开原始数据(哪怕只面向特定人群公开),造假几乎无法被追溯和确认。 反过来想,这恰恰会形成一股推动数据公开的现实压力:不公开,就永远说不清。当审稿人、期刊和基金方都开始要求原始数据可查证时,公开就不再是道德呼吁,而是自证清白的必要手段。
回到开头那个问题:国家大队列的数据,能拿到吗?
我的判断是,短期内只会越来越难。数据要素的资产化导向、隐私伦理这道正当防线、平台机制的历史包袱,再加上东西方之间的互不信任,这些因素叠在一起,短时间内很难看出松动的迹象。
但我依然愿意相信数据公开的长期价值。用公共经费做出来的数据,本质上就该是公共产品;数据孤岛化的尽头,是学术共同体共同的损失。 从前年写《我对知识开放的理解和态度》时起,这个判断我就一直没变过。数据共享这道题,短期无解,长期却非解不可;至于怎么解,或许绕不开那句朴素的话:数据要流动,才有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