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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乡土中国》书评

2022-10-02 08:00
图书封面

《乡土中国》,费孝通 著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2年10月出版。

本书作者费孝通(1910—2005),是社会学研究领域的大师。本书是费老早年所写的十四篇论文的合集,写于上世纪40年代,新中国尚未成立时。全书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论述。虽然这十四篇是独立成文的,每篇都围绕中国乡村社会形成的某个主题,如人与人关系、文字、家族、血缘、礼治等,分别进行展开,但在整体上,这些论文却隐含着一定的底层逻辑关联和层次递进,从无到有、由浅入深地,构建起一套对中国乡村、乃至对中国近现代社会关系形成的理解逻辑。

西方人要理解中国社会是很困难的,原因很可能在于中国社会从底层起,就存在不同的构建基础。本书抓住了“乡土”这样一个基础切入点,从农民聚村而居的习惯出发,引出沟通中关于文字的需求,再由此论及不同人际关系格局,如家族、血缘、地缘,再讨论到秩序的形成和维护过程。这里,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个观点,是关于“人治”和“法治”,说中国社会相比西方而言是“人治”社会,但我们经常会凭印象错误理解“人治”这个概念,以为是“有权⼒的⼈任凭⼀⼰之好恶来规定社会上⼈和⼈的关系”。事实上,中国社会遵循的是一种近乎“润物细无声”的教化方式,追求“无讼”,以“礼”约束人,来形成文明的秩序。这个说法,初听来觉得有些出乎想象,但细想后又觉得恰如其分。这里摘录书中一段话,感受下本书魅力:“在旧⼩说上,我们常⻅的听讼,亦称折狱的程序是:把‘犯⼈’拖上堂,先各打屁股若⼲板,然后⼀⽅⾯⼤呼冤枉。⽗⺟官⽤了他‘看相’式的眼光,分出那个‘獐头⿏⽬’,必⾮好⼈,重加呵责,逼出供状,结果好恶分辨,冤也伸了,⼤呼⻘天。——这种程序在现代眼光中,会感觉到没有道理;但是在乡⼟社会中,这却是公认正当的。”

社会学研究起源于西方,但在研究中国社会时,相应的研究方法和具体实施,则需要结合中国本土的很多特有历史属性和文化属性进行。这需要敢于挑战和创新。这种创新,对于刚进入近现代的中国而言,也是重要且有深远意义的。正如费老在书的前言中所说,“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,这些学⽣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,⽽主要是在引导学⽣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。作为教师的⼈就得带个头。至于攻关的结果是否获得了可靠的知识,那是另⼀个问题。” 可以说,这个原则一直贯彻了整本书的始终。更令人欣喜的是,这种原则和影响力,还至少促成了另一本青出于蓝的作品《城乡中国》(该书读起来与本书一样令人愉悦畅快)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这本书的附录,还补充了费老于1993年写的一篇介绍其个人学术生平的文章,文中讲述了费老初入社会学研究领域时,同样面临的迷茫,以及后来如何走出困境的。这让我脑中不禁翻腾出一些尘封的回忆,记得二十多年前,当我还理想远大、心比天高时,踌躇满志想要找到并从事一项能够帮助尽可能多人的事业,高中班主任曾给我指出过一条路径,正是社会学。然而,这么多年过去,我对社会学的向往,仅止于叶公好龙般的心理,甚至完全不得任何门道。如今,全身心投入该领域已经完全不可能。所幸费老的这本书,让我至少短暂地梦回了一番。足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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